通訊局就港台節目涉辱警案申請上訴至終院 法庭拒批上訴許可

即時港聞

發佈: 2025-02-05 19:16

撰文: 無綫新聞

港台節目《頭條新聞》涉辱警,違反《電視節目守則》案,通訊局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法庭拒絕批出上訴許可。

案件涉及已停播的港台節目《頭條新聞》,2020年2月14日播出的一集,《驚方訊息》及《無品芝麻官》環節,被通訊局裁定失實、污衊及辱警,並遭警告。港台工會及記協提司法覆核,上訴得直,成功撤銷所有警告。

通訊局不服,申請終審上訴許可。上訴庭三名法官一致認為,通訊局沒有按正確程序,分辨節目內容為事實或個人意見,再要求港台提供資料,以協助調查,才作分析,不能裁定港台違反《守則》,最終裁定兩個環節都無違反《守則》。根據程序,通訊局仍可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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