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違例記分制實施近半年,共有66名的士司機被記分。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交代記分制執行情況。被記分的士司機涉及的行為包括濫收車資、拒載、兜路等,當中5名司機記3分、12名記5分、49名已記10分,暫時未有司機因記滿15分,而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
至於規定所有的士在車廂內安裝閉路電視等修訂條例草案正在草擬,預計第二季呈交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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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由2024年9月22日開始實施,涵蓋影響的士服務質素,而在現行法例中屬刑罰較高的11項與的士司機相關的罪行,包括濫收車費、故意拒絕或忽略接受租用、沒有採用最直接而切實可行的路綫駛往目的地等。該11項罪行按嚴重性被劃分為三級,分別給予10分、5分及3分。
記分制下,在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下,當某的士司機在任何兩年期間被記的分數累計至指定水平時,便會觸發相應的行動或罰則。具體而言,若被記8至14分,運輸署署長會向該的士司機送達一份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提示;若被記10分或以上,該的士司機須在指定限期內自費修習和完成的士服務改進課程。另外,若被記15分或以上,該的士司機可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
資料來源:運輸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