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2019年在灣仔參與暴動,被捕後移居日本,回港時被捕,承認一項暴動罪,判囚45個月。
現年27歲被告陳煒堯,早上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案發在2019年8月31日傍晚,大批示威者在金鐘、灣仔和銅鑼灣一帶集結,堵路縱火、向警察投擲汽油彈。警方出動水炮車驅散。警員在摩理臣山道,向天樂里推進時,多人跑向灣仔道以東。警方拘捕被告等多人。
被告2020年1月離開香港,移居日本,前年回港探望患病母親時被捕。案件原定上周五開審,被告審前改為承認控罪,還押後至今日判刑。
區域法院法官張潔宜判刑時指,辯方形容被告是一名熱愛日本文化、為人善良年輕人,定罪影響其移民日本計劃,但本案暴動有一定組織性,示威者向警方投擲汽油彈,目無法紀、挑戰警方權威及法治,判囚無可避免。
考慮到他管有口罩及手套,認為不只是在場旁觀,而是有意圖直接參與暴動,須判處具阻嚇性刑罰。量刑以五年為起點,考慮到開審前認罪,減刑後判囚4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