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7日起本地航空公司航班禁用外置充電器 議員相信現有法例可依據

即時港聞

發佈: 2025-03-24 07:45

撰文: 無綫新聞

民航處更新規定,乘客下月7日起,不可在本地航空公司的航班使用外置充電器,亦不能放置到行李架上。

港航一班客機上周四從杭州飛本港途中,懷疑有流動充電器在行李架起火,需要緊急轉飛福州降落,事件中無人受傷。

事隔四天,民航處稱已跟本地航空公司代表開會,決定下月7日起,除維持現有要求、即包括自攜充電器不得寄艙等,亦不得在本地航空公司的航班上用它來充電,以及將它放在行李架,但無交代如何執法及有無罰則。

資深電機及屋宇裝備工程師何永業稱:「充電器放在乘客隨身行李,(充電器)很小、若將它收在袋內,放上行李架,嚴格而言都沒人知,我自己認為教育上,政府應做多些宣傳。」

有立法會議員相信,現行有法例可依據。

香港新方向新界北議員張欣宇說:「在飛機上都真的主要靠機艙乘務員執行要求,牌照條件當中,都對航空公司的安全管理系統,及執行有相應要求。對乘客亦有規管,航空保安條例下亦列明,乘客對航空公司的指令,包括關於充電器的新指令都要跟從,否則都有機會承擔刑事責任。」

翻查部分本地航空公司網頁,都有列明若違反某些規定,舉例違規將備用電池寄艙,會視作虛假陳述,一經定罪可罰一萬元或監禁六個月。

香港航空稱現時已要求飛行期間不得使用充電器,大灣區航空回應稱會更新網頁,亦在機艙等作相關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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