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政府建議修例禁行人過馬路時用手機 違例可罰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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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5-06-06 00:42

撰文: 無綫新聞

澳門政府建議修例,禁止行人過馬路時使用流動電話,違例可罰款300元。

道路交通法案規定行人過馬路時,需注意車輛距離及車速,在安全情況下盡快過馬路。

修例增加條文,明確禁止行人過馬路時,操作或觀看流動電話、其他電訊工具及影視設備,使用免提功能通話則獲豁免,建議已交澳門立法會相關委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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