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報告‧全面改革|律政司:修訂《競爭條例》 圍標刑事化|一文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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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6-10-29 16:10

撰文: TVB 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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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的報告,政府推出全面改革,就樓宇維修工程中的圍標活動,建議採用「刑事及民事雙軌執法模式」,從立法、執法權力及跨部門合作多方面著手,以杜絕業界不良歪風。

修訂《競爭條例》將圍標刑事化

政府建議修改《競爭條例》,將圍標列為刑事罪行,適用範圍涵蓋樓宇大型維修工程,包括前期準備工作及顧問服務。同時,條例亦涵蓋現行法例下界定的嚴重反競爭行為,例如合謀定價及瓜分市場。一經定罪,違法者可被判處具阻嚇力刑罰,建議最高監禁10年及最多罰款1千萬元。

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強化執法力度

為提升調查效率,當局建議將樓宇維修圍標刑事罪行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此舉賦予執法部門更大法定權力,可傳召證人、要求提交資料和物料,以及凍結資產。法庭亦可對違法者加重刑罰及沒收犯罪得益。此外,《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將適用於此類罪行,協助執法機關搜集高度隱蔽的犯罪證據。若圍標活動牽涉恐嚇或貪污等其他罪行,執法機關定必果斷執法並提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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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競爭條例》民事責任制度

在民事層面,政府建議優化現行制度。措施包括提高罰款金額,以及延長取消出任公司董事或以其他方式參與公司管理資格的時限,以增加阻嚇力。同時,建議賦予競爭事務委員會更大權力,只要競委會有合理懷疑出現圍標等嚴重反競爭行為,即有權強制要求相關人士提供資料,從而大幅加強競委會的調查能力。

跨部門合作與立法時間表

為落實雙軌執法,廉政公署、警務處和競委會將會緊密合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計劃盡快將上述方案提交予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討論,並進行持份者諮詢,務求盡早向立法會正式提交立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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