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警方與內地公安打擊跨境信用卡詐騙集團,拘捕33人。犯罪集團針對到深圳消費的香港人,偷走信用卡購物並套現,涉及最少60宗案件,涉款逾180萬元。
行動中檢獲大批現金、9張被盜的信用卡及13部手提電話等。警方表示,4月起有跨境犯罪集團針對在深圳消費香港人,偷走他們的信用卡購物並套現,涉及最少60宗案件,總額逾180萬元,最大一宗達11萬元。
東九龍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總督察馮志達說:「這些報案人在案發前,都有去過深圳一些熱門旅遊地點或娛樂場所消費,但未有即時檢查他們隨身財物,直到銀行通知他們信用卡出現異常大額交易紀錄,他們才發現原來他們的信用卡已被盜竊及盜用。」
警方指,犯罪集團分工精細,主腦聯繫扒手集團,並招募「卡手」,又安排口岸附近的賓館做「卡手」聚腳點,方便轉移信用卡。扒手得手後,會將信用卡交到集團的骨幹成員,即監工手上,運送、統籌及轉移信用卡到香港。「卡手」收到信用卡後,負責購買貴價手機,並在指定的二手電話店套現,監工會全程監察,最後由「卡手」將贓款帶回深圳。
兩地執法部門過去兩個月突擊搜查多個地點,並在罪犯交收失卡、買電話及套現時展開拘捕行動,分別在香港及深圳拘捕16及17人,年齡介乎17至56歲,分別有8名港人及25名內地人,包括主腦、監工、扒手、商店內應及二手手機店店員,報稱是侍應、冷氣技工、按摩技師、無業等,涉嫌處理贓物、串謀詐騙、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罪,警方相信已成功瓦解集團。
警方指,犯罪集團利用深港地域差異犯案。
東九龍總區刑事部警司曾俊傑稱:「例如香港的受害人,往往發現自己信用卡遺失時已回到香港,而未有及時在內地報案。另一方面,犯罪集團安排內地『卡手』,以為香港刷卡買貨後,即日逃回內地,香港警察就難以追查,其實這是很錯,因為我們香港警方一直與內地執法部門,以及銀行業界或發卡機構等持份者,也有非常緊密的聯繫。」
警方表示,有決心和能力可有效打擊跨境犯罪集團的非法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