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2歲男子承認並非註冊牙醫,而在香港以牙醫身份執業,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香港牙醫學會今年七月聘請兩名「神秘顧客」,光顧北角「五園口腔」,發現一名職員用儀器為顧客進行口腔檢查,表示會將影像送到內地分析,並建議照X光及牙齒美白療程。
警方事後拘捕涉事職員、即72歲被告朱賢。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確認他並非註冊牙醫,而涉案行為已構成牙科執業。
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並非註冊牙醫,而在香港以牙醫身份執業。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退休約兩年,以月薪約一萬元受聘於診所工作,主要負責接待。案發當日是首次使用儀器替顧客檢查。
裁判官林子康判刑時指,雖然控罪嚴重,但案情顯示被告開宗明義向顧客說明只做初步掃描,療程需前往深圳分行,由他人處理;而被告做的口腔影像掃描侵入性低,加上案發當日是首次犯案。綜合考慮後,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