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 2026-10-13 19:42
撰文: 無綫新聞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康文署管理室內健身室成效。
申訴專員公署指,康文署轄下有87間健身室,若要使用,需持有體適能總會認可資歷,或參加署方的簡介會及器械健體訓練班。
公署經初步查訊,發現康文署舉辦的簡介會及訓練班嚴重供不應求。前年舉辦1,000場簡介會,名額約2.5萬個,但全年報名人次達37.7萬。訓練班報名人次達25.7萬,競爭5.8萬個名額。
專員陳積志指康文署強制市民需持相關資歷或參加課程,才可使用健身室,但其他具風險的運動如游泳卻沒相關規定。加上課程遠追不上需求,認為需要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