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緬北電騙案魏家犯罪集團一審宣判 魏懷仁等三名主腦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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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6-10-13 12:51

撰文: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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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緬北電騙案的魏家犯罪集團一審宣判,魏懷仁等三名主腦被判死刑。

央視新聞報道,2026年10月13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南安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魏家犯罪集團系列案。對魏懷仁、陳大衛、廖景芳3名被告人判處死刑;對魏青濤、康敏、熊恒星3名被告人判處無期徒刑,對蘇紅相、鄧子達、陳龍江等55名被告人分別判處二十四年至三年三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相應判處罰金、沒收財產、驅逐出境等附加刑。

經審理查明,2019年以來,以魏懷仁、魏青松(另案處理)等為首要分子,親信下屬陳龍江及武裝力量頭目茶貴成、顏龍帝(均另案處理)等為重要成員的魏懷仁犯罪集團,和以魏榕、魏青海(均另案處理)、魏青濤為首要分子,家族成員蘇紅相及親信下屬鄧子達等為重要成員的亨利犯罪集團,利用魏家家族在緬甸果敢地區的影響力,發展和依托魏家家族所掌控的武裝力量,在果敢老街設立多個犯罪園區,招攬、吸引多名「金主」入駐並提供武裝庇護,自行或夥同「金主」實施電信網絡詐騙、開設賭場、敲詐勒索、組織賣淫、販賣毒品、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等犯罪,涉賭、詐等資金122億餘元。魏家犯罪集團還夥同園區電信網絡詐騙團夥殺害不服從管理的涉詐人員,造成2名中國公民死亡。此外,魏家家族成員陳大衛,利用其掌控的武裝力量肆意殺人,造成2名中國公民死亡。

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南安市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魏懷仁、魏青濤等人組織、領導、參加犯罪集團實施犯罪,其行為分別構成故意殺人罪、詐騙罪等7項罪名。法庭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當事人家屬和各界群眾旁聽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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