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龍尾村蔡天鳳肢解案在高等法院續審。蔡天鳳母親張燕花承認丈夫欠債,仍然供養鄺港智一家。
三名被告,包括蔡天鳳前夫鄺港智,前家翁鄺球及前大伯鄺港傑,各被控一項謀殺罪,及一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
蔡天鳳母親張燕花第四天出庭,由鄺球的代表律師戴奧偉盤問。張燕花早前曾供稱,加多利山單位無登記在自己名下,是因為她和丈夫蔡楚生聯名持有黃埔花園一個單位。
張燕花稱黃埔花園物業由蔡楚生以全數支付購入,但戴奧偉指物業有按揭紀錄,質疑張燕花既然聲稱,蔡楚生每月會給百萬家用,為何需要按揭?認為唯一解釋是,蔡楚生生意失敗及有欠債。
張燕花最初否認,指丈夫酒樓生意月入2至3百萬,追問下稱大概知道欠債。張燕花指,丈夫會透過找換店匯款,多數不會經銀行。戴奧偉問她支出詳情,稱「甚麼開支如此大?」,她解釋要聘用廚師、外傭等,又要供養兄弟姐妹、孫兒等,而且說「鄺港智一個已經用我好多錢」、「個吸血鬼一蚊都無畀」。
戴奧偉追問,若鄺港智提出要錢,同時蔡楚生又欠債,為何不告知他?張燕花回應「他當時是我女婿」、「我就是太愛錫他們」、「我所做的不是常人能做」。
庭上亦展示,蔡天鳳三間銀行戶口結餘共約4百萬元,辯方質疑與她所講,蔡天鳳能以現金2千萬一筆過支付買樓的情況不吻合。張燕花不同意,指蔡天鳳離世前5天,曾提及給她五百萬元。
主控官郭莎樂數次提出反對辯方問題,法官不認同,認為蔡天鳳與其繼父的經濟狀況與其死因有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