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歲男童騎單車橫過馬路 電單車避讓不及司機傷殘 家長稱兒年紀細拒賠|網絡熱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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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6-10-09 08:15

撰文: TVB 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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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瀏陽市一名9歲男童擅自騎單車外出,並且突然橫過馬路,導致一輛搭載兩名成年人的電單車避讓不及,發生碰撞。事故導致駕駛電單車的聶先生身體多處受傷,經鑒定構成十級傷殘,損失了醫療費、誤工費,後續治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共十多萬元人民幣。

事故經當地交警隊認定,9歲男童擅自騎自行車走上非機動車道,並且隨意橫穿馬路,應該對事故負主要責任。但男童家長,卻以「孩子年紀尚小,不懂事」為由,拒絕向聶先生進行賠償。聶先生將男童及其家長告上法庭,經過法庭調解,雙方自願達成男童家長,賠付聶先生4.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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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雙方就此達成共識,但網友們卻不收貨。他們認為,本身交通規例就有明確規定,未滿12周歲兒童不得在道路上騎單車。男童家長作為監護人,也沒有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家長不僅不反思自己的過錯,還企圖用「孩子年紀小」來逃避應有法律責任,是無視交規和法律的行為。當地法院只是以調解的形式,讓雙方自願達成諒解,並未對監護人的失職行為作出明確懲戒。網民認為,這個結果不足以對社會產生警示作用,呼籲加強懲罰力度,以儆效尤。管好「熊家長」,才會少一些「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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