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龍尾村蔡天鳳肢解案,主控官繼續宣讀開案陳詞。
3名被告包括蔡天鳳前夫鄺港智、前家翁鄺球及前大伯鄺港傑,各被控一項謀殺罪及一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
主控官郭莎樂第二日開案陳詞,提到鄺球於2023年2月2日租用大埔龍尾村村屋,通話記錄顯示租屋是三名被告共同決定。
庭上播出逾20段閉路電視片段,日期由2023年2月2日開始,主控官指片段見到鄺港傑及鄺球四出購物,數日內分別購買了大膠箱、攪拌機、金屬兜、砧板、菜刀、手套、索帶及尼龍繩、鋸、刀片、垃圾袋、清潔用品及金屬湯煲等。鄺球曾問店員,有沒有一些電器可以處理骨頭。庭上又呈上一把鎚,法官讓陪審團戴上手套感受一下鎚。
案發於2023年2月21日,28歲模特兒蔡天鳳在大埔龍尾村遇害,主控官在第一日開案時指,金錢是本案的根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