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指每年平均處理400多隻流浪狗,部分會人道處置,有收容動物組織指,不少流浪狗是貨櫃場放養,建議政府加強罰則。
一個月內發生兩宗懷疑狗咬死人事件,最新一宗或涉及流浪狗。住在錦田村屋的Andy說,見過有大狗在村內徘徊。起初以為是流浪狗,但原來是有人刻意放養。
Andy表示:「牠是有人餵、有食物予他們,但始終沒有固定地方困著牠,那隻狗是居民的,我有跟他們說,你應將狗處理、登記有晶片,到最後他們沒有做到,你有責任餵一隻狗,是否也有責任照顧所有?」
除了放養,不少狗因被人棄養變成流浪狗。元朗這間動物收容所今年已接收200多隻流浪狗,全部都是唐狗。
負責人指牠們大部分是「倉狗」,即由貨櫃場或貨倉飼養,不少都無晶片,倒閉或搬遷後,就任狗自生自滅。
香港拯救貓狗協會小腳板中心護理員黃芷茵說:「漁護署應巡查港九新界,這麼多區的貨倉,並規管牠們,例如『倉狗』的活動範圍,不應該離開貨倉,讓牠們自行放養。一隻狗沒有晶片,一旦那隻狗發生任何意外,或對人類造成傷害,這件事根本追究不到責任。如果罰款對主人來說,阻嚇性不夠,可能要判監。」
機構表示,由於現時大部分收容流浪動物的處所,容量都接近飽和,建議政府可增設收容所,給予流浪貓狗一個安身之地。
環境及生態局指,每年平均處理400多隻流浪狗,按身體狀況及性格處置,主要是絕育、放回。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指出:「若狗身體狀況不好,或本身屬危險性狗隻 ,會以人道處理,我們仍要看看,哪些方面在流浪狗隻管理上,做得更好,再進一步減少流浪狗隻造成的風險。」
立法會議員陳凱欣建議,署方若捉到有晶片的流浪狗,應尋回原主人處罰,增加棄養的阻嚇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