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繼續審議北都專屬法例,有議員關注土地要完全位處北都範圍內,便利措施才適用,執行上可能遇到的困難。
為「拆牆鬆綁」、加快北部都會區發展,北都專屬法例早前已刊憲,再交立法會審議。在草案委員會上,有議員關注實際執行時的細節。
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吳英鵬說:「若一塊土地或建築物,只有極少部分超出邊界,而整幅土地就會被排除,在簡化規劃程序之外,會否造成執行上的困難及不公。」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何珮玲說:「若真的出現議員擔心的情況,即『騎兩邊』,很多時發展商也會因應我們的規矩,調校其自己的發展項目。」
民建聯新界西南議員郭芙蓉說:「假設有個大型發展,其所在位置橫跨元朗至屯門,它會根據《城市規劃條例》,還是《北都發展城市規劃條例》處理?」
何珮玲說:「我們會將洪水橋這張圖完全納入北都範圍,換言之洪水橋這張圖屬於屯門的地方,將來也可受惠於我們精簡的程序。」
有議員關注北都的水及空域發展會否也「拆牆鬆綁」。
經民聯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梁美芬說:「很清楚這裡寫土地是否日後有機會,在其他的附屬法例與水有關,河有關、坑有關、天空有關,不是土地及建築物,尤其是北都,低空經濟沙盒等。」
何珮玲指出:「有些精簡措施會觸及水體,低空經濟是全港性的項目,所以我們修例時修定相關條例、如無人機,大型無人機也納入條例是全港性的去看。」
對於有議員關注流浮山、新界北新市鎮優先發展區等四個區域,排除在便利機制之外,政府回應表示,因為它們的規劃大綱圖未完成,會做好一個、納入一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