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立法會以緊急程序立法,通過新增將13種物質納入《禁毒法》規管。
澳門立法會全體會議審議通過有關法案修訂,新納入規管的包括6種屬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的國際列管物質,以及七種依托咪酯類似物。當局指修訂是為履行國際公約義務,亦為積極主動對新型毒品,對公共健康造成的風險,因此採用緊急程序,令執法部門在打擊相關品罪行時有法可依。
澳門保安司司長陳子勁說:「盡管現時本澳尚未有檢獲的個案,但考慮到該等物質,存在濫用的風險和危害性,故有必要與鄰近地區同步採取預防措施,以管控濫用風險,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及生命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