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聲稱助女友減肥用棍毆打對方致死再棄屍 兩項罪名成立判囚3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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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6-08-10 17:28

撰文: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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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聲稱協助女友減肥,用棍毆打對方致死,之後用板車棄屍,誤殺罪和阻止合法埋葬屍體兩項罪名成立,判囚三年九個月。

案發在2022年4月29日,當年25歲的被告吳家聲在元朗富安花苑用板車運送一具女屍。他作供指死者是他女友、逾200磅,聽從其契姐指示進行「地獄式減肥計劃」,需要毆打對方阻止她睡眠。

驗屍報告顯示,死者頭部和身體多處受傷,頭頂有鈍器引致的傷痕,後腦大面積出血,身體遭腐蝕性液體燒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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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開案時否認謀殺,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陪審團早前以5比2大比數,裁定謀殺罪不成立,一致裁定誤殺罪成。

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判刑時,引述懲教署心理專家報告,指被告智力僅僅及格,解決問題能力較差,有困難不會堅持自己看法,容易服從及逃避問題,而他沒有反社會人格,重犯風險低。而辯方求情指,被告與死者生活環境長期受壓,在低智力下不懂得面對,又指今次事件並非其真本性,在還柙期間真誠悔過,希望可以扣減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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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參考過往案例及心理專家報告後,認為被告需要康復治療多於懲罰,現有證據亦只顯示被告當日運送屍體,真實意圖不明確,而被發現後沒有逃走及尋找藉口。考慮到被告有悔意,誤殺罪量刑起點定於5年,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以12月起點,各獲扣減四分一刑期,並同期執行,合共監禁三年九個月。

被告律師表示,當事人自2022年4月被捕後一直還柙至今,預計刑期已服滿,會向懲教署跟進具體釋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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