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聲稱協助女朋友減肥,以棍毆打對方致死,誤殺罪成,判囚三年九個月。
現年29歲的被告吳家聲,四年前在元朗富安花苑以板車運送女友屍體,被途人發現報警。他作供指,當時為逾200磅的女友減肥,要毆打對方,阻止她睡覺。他否認謀殺罪,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陪審團上周以5比2大比數,裁定謀殺罪不成立,一致裁定誤殺罪成。
高等法官張慧玲判刑時指,現有的證據只顯示被告當日運送屍體,其真實意圖不明確,而被發現後沒有逃走及尋找藉口。懲教署心理專家報告顯示,被告智力僅僅及格,遇到問題不會堅持自己看法,解決能力較差,容易服從及逃避問題。法官接納被告有悔意,誤殺罪量刑起點定於五年,連同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判囚三年九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