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 2026-08-08 06:59
撰文: TVB 新聞+

大埔宏福苑世紀大火發生至今,政府對待居民的態度愈來愈冷漠,就連再次上樓這麼卑微的訴求,也是愛理不理死拖爛拖。昨日本報報道,居民擔心出售業權後,政府大條道理拒絕居民上樓。結果再有多名居民向本報反映,接獲最新消息,「非緊急個案」將不獲安排上樓,但何謂緊急和非緊急,完全沒有解釋。
很明顯,政府現時的態度就是賣樓、賣樓、賣樓!重要的事情要說三遍,沒有事情比收購業權更加重要。政府當然不希望事情拖延,遺下爛攤子讓人「睹物思人」、憶起種種監管缺失和慘重人命傷亡。幸存的居民也需要向前邁進,結束流離浪蕩、居無定所的生活。
但正如本報昨日所述,政府提出的補償安排經常出爾反爾、彈出彈入,居民已受過多次教訓,包括住宿由完全免費變成要交租,租金補助由兩年30萬元變成有門檻等等,雖然經過傳媒報道和居民爭取,政府往往改口順應民意,但一而再、再而三,早已令居民對政府失去信心。別看高官口說「情理法兼備」、「宏福苑居民仍有機會上樓執拾」,事實是現在傳出「非緊急個案」不獲安排,如何定義卻沒有解釋,難怪居民形容政府「信唔過」。
有居民在通訊群組接獲街坊轉述一戶一社工消息,指第3次上樓不是恒常安排,只限「緊急需要」。現在居民只能向一戶一社工和解說隊「申請」再次上樓,形容事情十分荒謬。有居民坦言,女兒在大火後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先前兩輪上樓都無法參加,如今精神好轉,希望回家好好道別,結果「申請」至今一直等等等,等了個寂寞,深感被忽悠。
如果官僚能夠易地而處,理應不難明白居民感受。大好家園盡毀,就是因為某些人的貪婪和部門監管缺失所致,有些死者甚至被燒至死無全屍,他們做錯了甚麼?隨着時間推移,外界逐漸對宏福苑「失去興趣」,政府也樂於「往前看」,網上甚至有聲音斥責居民「獅子開大口」。但如同居民所說,「一日未簽訂買賣協議合約,間屋仲係我哋嘅」,香港有甚麼法律限制業主進出自己物業?無奈叫天不應,叫地不靈,即使已向社工和解說隊說明再次上樓原委,仍是沒有進展,甚至被反問「有冇其他『緊急』原因上樓」,落井下石,雪上加霜。
眾所周知,之前兩輪上樓限時限人數,每戶最多4人、逗留最長3小時,大廈沒有電梯,居民只能徒步上落樓,根本無法帶走太多物件。最荒謬的是,沒有受到大火波及的宏志閣,理應不存在安全隱患問題,偏偏政府依然不讓居民回家執拾。這些單位完好無缺,內裏的傢俬電器仍然可用,就算政府收購業權,也應該讓人回家收拾、好好搬屋吧?哪有不斷拖延而不解釋的道理?正是官僚缺乏同理心,只知口頭說得漂亮,卻沒有從居民情感立場和實際需要出發,才會令這些痛失家園的居民再添遺憾。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官僚冷漠,再輕易的事也會變成是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