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醉駕撞毀警車判囚兩星期及罰款兩萬 裁判官指罔顧法紀

即時港聞

發佈: 2026-08-07 22:57

撰文: 無綫新聞

  • Facebook分享

一名警署警長醉酒駕駛期間,在警署撞毀警車,他承認8項控罪,判監兩星期及罰款2萬元。

57歲被告岑永賢,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危險駕駛等共8項控罪。

事發在今年1月6日晚,休班的被告赴宴會後,回東九龍總區總部取車,期間撞到一輛警車,駛至大老山隧道北行入口處,再撞倒兩個雪糕筒及一個交通標誌,一直未有停車。至翌日凌晨3時左右,被告收到警員來電查詢,他駕車回警署,酒精呼氣測試顯示超標逾一倍。

裁判官認為,被告作為警務人員,罔顧法紀,犯案而未有即時通知警方,判處監禁兩星期,罰款2萬元及停牌2年。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