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社論|電動單車疑惹火 電池安全勿輕視|全文

社會

發佈: 2026-07-30 05:56

撰文: TVB 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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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昨晨發生奪命大火,一間鐵皮屋起火焚毀,七旬男戶主不幸葬身火海。事發後,有街坊指鐵皮屋放有電動單車,懷疑充電時起火。儘管消防仍在調查起因,但電動單車在本港道路使用仍未合法,「雜嘜」鋰電池也有安全隱患,今次火警,再次敲響了警鐘,值得所有人警惕。

有街坊憶述,起火鐵皮屋放置了電動單車,不時見到戶主為單車充電,懷疑是肇禍原因。現時在本港使用電動單車等「電動可移動工具」並不合法,運輸署網頁列明,在行車道、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例如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輪車、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電動單車等),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附屬法例,以及其他相關法例,警告「電動可移動工具」的電池質素參差,電池有可能出現滲漏或過熱情況(尤其在充電時),引發火警。

可惜講者自講,當局也未見嚴格執法,這類電動單車隨處可見,一些二手及零售平台也有出售電動單車使用的鋰電池,質素良莠不齊。可以見到,香港以至國際民航當局都已規定,鋰電池和外置充電器(俗稱尿袋)嚴禁寄艙,必須放在手提行李隨身帶上飛機,正是因為曾多次發生充電時短路的火警。電動單車使用的鋰電池,本質上也是一樣,若然使用不當,或使用不合規產品,或充電時間過長,皆有火警風險。

事實上,本港不時有涉及鋰電池的火警發生,包括今年2月,新油麻地公眾貨物裝卸區的躉船突然冒煙起火,疑與存放在船上的回收金屬物料、包括廢棄鋰電池有關,且已是一年內第5次同類火警。大埔宏福苑世紀大火令人猶有餘悸,社會對消防安全意識已有所提高,惟新界這類鐵皮屋環境欠佳,居民多為基層,防火意識與消防設備未能同步,為求方便,往往忽略消防危機。

與此同時,電動可移動工具因為價錢平、易購買、便存放,即使明知不合法,也吸引愈來愈多人買來代步,尤其新界地方更加常見。過去也不時發生「風火輪」撞傷人的新聞,可見這類代步工具因為欠缺監管,不但帶來火警隱患,也會危及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執法部門約在兩周前於屯門區展開行動,打擊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兩日內已拘捕廿多人,可見情況愈來愈普遍。運輸署正研究電動可移動工具在港使用的規管及認證安排,建議只有獲認證的電動可移動工具,才准許在指定的單車徑上使用。然而,有關研究停滯不前,期間卻是亂象叢生,現在更疑因此發生奪命大火,當局繼續歎慢板放任自流,恐怕更多險象陸續有來。

再講,香港地少人稠,是否適合使用這些電動可移動工具,不由人不疑問。從匪夷所思的交通意外愈來愈多,而「單車友」往往不只在單車徑踩單車,將來電動單車等工具若合法化,恐怕不守規矩、四圍亂揸的人不在少數,特別是當局所謂的監管往往不到位,路面亂象沒有最多、只有更多,並非危言聳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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