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 2026-07-23 19:00
撰文: 無綫新聞
六名警員2020年誣衊露宿者藏毒,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其中四人就定罪及判刑上訴,全部被上訴庭駁回,維持原判。
事發在2020年,八名警務人員兩次到深水埗通州街公園執勤,期間被指毆打露宿者,並遮蓋閉路電視鏡頭,誣衊露宿者藏毒。
八人分別被控襲擊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人脫罪,六名罪成被告,判囚2年1個月至3年5個月不等。其中四人,梁飛鵬、龐雋詩、尹栢詩、陳守業就判罰提出上訴,三人同時就定罪上訴。
上訴方指,事發時閉路電視鏡頭被遮蓋,只為防止拍攝警方潛在不當行為,忽略了搜出毒品的過程,沒有警員違規,因此遮蓋鏡頭的行為,不影響毒品案的檢控,不構成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不過,上訴庭三位法官認為,被告刻意遮蓋鏡頭約40分鐘,唯一合理推論是,為防止拍攝到潛在的不當或違法行為,明顯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認為上訴理由相當牽強,亦站不住腳,駁回定罪上訴。
至於刑期的上訴,上訴庭指警員妨礙司法公正,是極其嚴重的罪行,認為原審法官的量刑起點及扣減刑期的考量,完全合理,刑期上訴亦駁回,維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