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兩日發生涉青少年刑事案 法律界人士提醒就算不判監亦會留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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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6-07-23 19:00

撰文: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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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男女凌晨在大埔白石角,被兩名青年襲擊及搶走手袋,是連續兩日發生涉及青少年的刑事案。有社工指,青少年罪案以盜竊、欺凌居多,部分人以為未成年犯案會輕判,但有法律界人士提醒,就算不判處監禁,也會留下案底。

警方案發後在白石角創新路一帶調查。一名52歲男子與20歲女性朋友,周四凌晨零時左右踏單車,來到一個公廁外。據了解,兩名駕駛電動滑板車的青年,向女事主搭訕,男事主與他們爭執,被打傷面部和肋骨擦傷,2名青年行兇後離開,更搶走事主跌在地上的袋,警方正追緝兩名年約18至20歲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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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星期三,警方拘捕四名12至14歲男童,涉嫌在荃灣公園用濕紙巾擲途人。連續兩日發生涉及青少年的街頭刑事案件。

警方數字顯示,今年首五個月,超過1,200名青少年干犯刑事罪行被捕。有社工指,涉及邊緣青年的個案,以盜竊、暴力及欺凌問題居多,相信與近年社交媒體盛行拍片文化有關。

香港青年協會青年違法防治中心督導主任梁兆騏稱:「包括社交媒體發放惡作劇短片增多,青少年可能會學習或參與惡作劇短片製作。部分青少年對犯罪有誤解,例如未滿18歲不用坐牢,未成年會輕判,驅使他們跌入違法的陷阱,或被不法分子利用參與違法行為。」

按現行《少年犯條例》,10歲以下的兒童,毋須負任何刑事責任;10至13歲的兒童犯法,亦不得判處監禁;14歲至21歲,若有其他適當的處理或懲罰方法,亦不得被處監禁,但涉及誤殺、強姦或危害國家安全等罪行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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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選擇包括判入勞教中心、教導所、更生中心或感化院等。不過,只要在法庭定罪,仍然會留案底。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判刑年齡劃線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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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現今社會中,年輕人越來越早熟,比較切實的處理方法,是觀察其究竟有多成熟,多了解其行為是違法行為、是傷害他人的行為。如果將太小的小朋友送到監獄制度中,其實會令他變得更壞。」

據了解,警方透過多個部門打擊「童黨」問題,包括派反黑組及軍裝特遣隊,定時巡查各區「童黨」聚集「黑點」。

社工就提醒家長,暑假期間要特別留意子女,例如有否異常使用手機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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