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賞魚能吃嗎?!|網上熱議清蒸龍吐珠 食安中心警告:至少兩種有害成份不應食用

生活消閒

發佈: 2026-07-21 12:00

撰文: TVB 新聞+

  • AI摘要
  • Facebook分享

網上近日流傳食用觀賞魚的討論,引發市民對食物安全的關注。食物安全中心如何談食用魚類與觀賞魚品種的分別呢?

社交平台近日流傳一則帖文,有網民分享公司飼養的龍吐珠跳缸死亡後,清蒸和炒熟作餸菜。帖文引發激烈討論,有網民直言「好難接受到要食自己當寵物養開嘅動物」,亦有人反駁「諗下佢個價錢你就會捨得食」。另有網民分享類似經歷:「之前我哋公司都養咗八條龍吐珠,有一條跳缸走左,老闆叫經理處理咗佢,經理想蒸咗條龍吐珠嚟食,最後有人鬧咗經理10分鐘,最尾條龍吐珠無俾人食到。」亦有網民直言「有時上網真係想報警」,反映社會對食用觀賞魚的強烈道德爭議。


20260721 Threads

社交媒體截圖



20260721 Threads


社交媒體截圖

聲畫導讀|阿根廷兩條金魚獲裁定為「有權利生命」 擺脫「蝸居」遷入大魚缸

食安中心:觀賞魚不適合進食 或含寄生蟲及有害藥物殘留

食物安全中心早前在《食物安全焦點》中明確指出,食用魚類與大部分當作寵物飼養的魚類,無論品種及飼養方式均有所不同。觀賞魚大多不是飼養來作為食物的,這些魚類或沒有用不含病原體的飼料餵飼,因此可能受到寄生蟲及細菌污染。

部分用以治療觀賞魚疾病的藥物不應用於供食用魚類,例如孔雀石綠及氯霉素等抗生素殘餘會對人體有害。當中部分化學物質耐熱,無法通過烹煮清除。另外,部分魚類如狗臉河豚更含有致命毒素。

呼籲:只向持牌食肆購買食用魚

食物安全中心強調「觀賞魚並不適合進食」,消費者應只向持牌食物業處所購買食用魚類,食物業界亦必須確保所出售的魚類適宜供人食用,並符合本地法例。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