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 2026-06-18 18:45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在住所,藏有逾20公斤製造爆炸品原材料,承認管有爆炸品等四項控罪,判囚14年。
35歲被告張黎明,報稱職電腦技術員,2022年被捕。警方在他黃大仙東頭邨住所,搜出逾20公斤製造爆炸品原材料,包括苦味酸、黑火藥等,以及一批工具。專家評估10至20克苦味酸,足以造成嚴重傷害。
案情指警方在被告手機,發現他早於2019年在通訊軟件TELEGRAM聲稱,希望製造炸彈向當局施壓,提供製造高性能炸藥的配方,並建議用炸彈襲擊警察總部等。
被告警誡下指,自己港大電腦工程系畢業,精通化學知識,管有涉案化學物品,以用來製造減肥藥、驅蟲劑等,又辯稱TELEGRAM的信息,只是假裝反政府分子,提供化學公式,是想向示威者斂財。
被告在高等法院否認,《國安法》下「串謀恐怖活動」罪,承認交替控罪,「串謀致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爆炸」,以及「管有爆炸品」等四項控罪。「串謀恐怖活動」罪存檔法庭。
辯方求情指,被告一直「只說不做」,從未將任何爆炸計劃付諸實行。
法官陳慶偉判刑時指,被告計劃部署爆炸,意圖製造大規模混亂,目標是推翻香港特區政府,警察、法官及不同政府官員,均成為其攻擊對象,無辜市民亦會受波及,極可能危及社會安全,並引發廣泛恐慌,形容計劃「絕對邪惡」,與全球任何恐怖襲擊無異,須嚴懲以作阻嚇,就四項罪名判囚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