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 2026-06-14 21:12
撰文: 無綫新聞
【五年規劃明起公眾諮詢】
特區政府明天起,就制訂香港首份五年規劃展開公眾諮詢,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期待更多交流和討論,讓香港優勢更全面發揮,同心合力辦好事、辦大事。
特區政府正制訂首份香港五年規劃,配合國家發展。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謝小華周一早上將會見傳媒,交待為期兩個月公眾諮詢工作的詳情。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最新網誌指出,國家「十五五」規劃對香港有清晰的前瞻定位,包括鞏固提升國際金融、航運及貿易中心地位等。陳茂波表示,諮詢需要聚焦探討如何結合香港優勢和特色、補上短板落實具體路徑、放大發展紅利等,需要深刻總結過去,以宏觀視野想像未來。
他指國家創科領域湧現優秀企業,帶動港股「科技含金量」持續提升,新經濟公司佔港股總市值約兩成五,股市流動性持續增加,首5個月日均成交額超過2,700億元,按年上升一成四。今年首4個月,本港貨物出口上升約三成五。五年規劃諮詢要問的不只是如何延續良好趨勢,而是如何鞏固、提升、開拓新發展空間和市場,開創新增長曲線。
陳茂波強調,未來關鍵任務是產業發展和經濟升級,要加快推動北部都會區建設,在招商引資及吸引前沿科企落戶後,接下來就要思考如何令技術和資金進一步在香港扎根和擴大規模。
陳茂波形容,放眼全球,粵港澳大灣區是唯一同時兼具AI、先進製造、國際化應用場景和國際金融中心等優勢的城市群,要進一步促進區內的規則銜接,國家「十五五」規劃亦提出增強推動區域協調發展。陳茂波預告,本周將出發前往上海和南京,探討滬港金融進一步協同發展,及加強南京與本港創科交流合作和金融賦能。
【神舟二十三號|黎家盈狀態良好】
神舟二十三號航天員乘組,已經在中國太空站駐留三周,上周他們進行了載荷出艙安裝等多項工作,港產航天員黎家盈及拍檔狀態良好。
在太空都要注重健康管理,香港載荷專家黎家盈與指令長朱楊柱,及航天駕駛員張志遠在中國太空站一起鍛煉身體,用設備對抗骨質疏鬆,並借助太空跑台跑步。
中國載人航天工程官方微博發布神二十三航天員最新片段,見到黎家盈同兩名拍檔密切協同認真工作。在太空微重力環境下,黎家盈的長髮好似馬尾一樣竪了起來。他們有時穿長袖衫和長褲,有時又會換上短袖衫和短褲。
在上周的工作中,乘組開展了細胞學研究的樣本觀察、回收與保存等,又在地面工作人員支持下,完成太空輻射生物學暴露實驗裝置第4次出艙安裝工作。
不過今次任務航天員沒有直接出艙,而是將實驗樣品安裝到艙外,讓這些樣品進行長達5個月的暴露實驗,研究太空輻射對樣品的影響。他們亦完成了全系統壓力應急演練,黎家盈與隊友相互配合,迅速穿戴好裝備進行轉移。
另外他們又進行了清潔艙內、整理物資等工作。
【神舟二十三號|孫東透露爭取安排黎家盈與港人「天地對話」】
首位港產航天員黎家盈升空大半個月,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表示,爭取在一兩個月後安排黎家盈與港人「天地對話」。
來自香港的載荷專家黎家盈,正隨神舟二十三號在中國太空站執行任務,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透露,正爭取一兩個月後,安排黎家盈與港人「天地對話」。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說:「我們現正在港澳辦的協調下,與國家載人航天辦公室進行協調,爭取在不久的將來,差不多一至兩個月後吧,然後我們安排『天地對話』,社會各界反響非常熱烈,原來我們說主要青年學生,後來接到大量反饋,社會青年、制服團體,包括她的同事,都想在地面上跟她通話,所以我們下一步會加緊協調。」
創新科技署兩年前推出專項撥款逾一億元,支持本地大學六個航天科研項目,包括黎家盈將在太空站操作的「天韻相機」。孫東指,香港航天發展處於起步階段,在中、上游科研有優勢,不排除因應國家航天事業發展在中、下游籌劃新布局。
孫東說:「國家航天事業、產業在高速發展,需要走向國際,香港作為金融中心,國際服務、國際化交往非常成熟,可幫助國家的航天科技產業走出去。另外,香港可利用數據港優勢、開放優勢,協助我們國家和相關企業,通過衛星星座等,積極構建國際化大數據服務平台。」
他又指本港多間大學正參與天問系列,火星探測研究,政府亦與大學成立多個科研平台,在吸引國際化人才有獨特優勢。
【講清講楚|湯家驊:刑事案裁決不因國安附屬法例加刑】
國安新附例訂明行政長官可將刑事案列為國安案件,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相關罪行在裁決時不會因此要加刑,而特首這個權力亦可在案件上訴時提出。
為了釐清《香港國安法》下「其他危害國安罪行」的定義,當局訂立新附屬法例,列明只有行政長官有權,透過發出證明書,判定刑事案件的「有關作為」涉及國安,變成國安案件處理,涵蓋調查、拘捕至審訊等過程,對《國安法》生效前的案件亦都有效。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本台節目《講清講楚》強調,做法無違反「不設追溯力」的一般法律原則,原因之一是附例無改變涉及刑事案中的罪名。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說:「我們所指的就是案件所涉及的東西,不是被告做的事,這個有分別的。如果被告做的事危害國家安全,就會根據《國安法》檢控他,即是指被告所做的事不是危害國家安全,但是案件中,可能涉及一些危害國家安全的背景,或者可能有個證人或者一件相關環境,可能是有這些問題出現,我們就要比較小心些。」
主持問:「最後判刑不會因為特首發出了這個證書,涉及國安性質而加重這個罰則?」
湯家驊回應:「不會不會。」
政府曾稱若案件已有裁決,特首就不能動用附例的權力。若被告在原訟庭罪名不成立,控方上訴,特首屆時又能否動用有關權力?湯家驊認為可以。
湯家驊說:「發這個證書是因為國家安全需要,甚麼時候發生這個需要,沒人會知道,它可以是一早,通常都應該是一早,但是如果真的有突發事件,或者國際間有重大改變,突然中國和美國打仗,難道你說,對不起我之前沒有發(證明書),現在也不能發,因為我輸了官司,所以我們不應該用輸打贏要這個詞去形容,用這個發證書的權力,改變審訊結果,亦都不會發生,為甚麼?因為處理過程,用三個法官處理一宗案件,怎樣都較一個法官處理一宗案件安全。」
他強調英美過去數十年案例都確定,由行政機關決定案件是否涉國安成分,而最終罪名是否成立就由法庭判斷,今次附例只涉程序,不需要擔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