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周三晚上發生致命交通意外,一名約10歲男童,在斑馬線過馬路時被私家車撞死,有意見認為政府要盡快修改道路交通法。
意外發生在青洲大馬路的斑馬線,有不少市民在案發翌日到場獻花悼念和上香,並有零食和公仔。
澳門市民李先生稱︰「雖然我不是他的親戚,但覺得只有10歲,很可惜。斑馬線應該要讓行人,否則甚甚麼叫斑馬線。」
澳門市民甄先生說︰「這裡太多車,巴士又大架,車又行駛得越來越快。天眼要多一點,不論違泊或逆駛,都會阻礙(視線)。」
警方表示,涉案40多歲的澳門司機,涉嫌在斑馬線前沒有「讓先」,即是讓行人先過以及減速,被控過失殺人罪移交檢察院。
根據治安警數據,今年至今,司機在斑馬線前無「讓先」的檢控有326宗,按年增加三成二。
根據現行道路交通法規定,駕駛者在接近斑馬線或轉入路口時都應該減速或停車,否則會罰款600至2,500元,累犯的會被停牌。
政府在上屆立法會會期曾提出修改《道路交通法》,由於有分歧最終未有完成。
澳門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王國英表示︰「新的立法會期已開始這麼久了,是否應放上議事日程,盡速通過法例,包括限制駕駛者在駕駛期間,使用手提電話,或行人過路時使用手提電話,罰則如何加強,將條例和執法與時俱進。」
澳門政府就稱,將會全面檢視學校周邊的交通過路設施,保障居民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