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 2026-04-23 16:35
撰文: TVB 新聞+

政府於2020年斥資1.5億元設立緊急警示系統,旨在危及廣泛人命財產安全時,向流動電話用戶發送即時重要訊息。警示分為「緊急警示」及「極度緊急警示」兩個級別,前者須由局長批准,用於呼籲市民避免即時危險;後者須由政務司司長批准,針對可能造成人命傷亡的明顯危險。接收警示時,裝置會發出約10秒聲響及振動提示,屏幕亦會彈出通知。系統啟用以來僅在2020年疫情期間使用一次,向全港市民提醒伊利沙伯醫院轉為新冠定點醫院,引發市民焦慮與社會爭議。此後,即使2023年「世紀暴雨」及2025年宏福苑大火等緊急情況,政府均未啟用系統。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年三月表示,系統已升級至可十八區個別或聯區發放警示,但強調仍僅適用於核事故、地震及海嘯等重大事故,若頻繁使用可能造成警示疲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