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外交|北京:黎智英應受法律嚴懲 堅定支持懲治危害國安行為

即時兩岸

發佈: 2026-02-09 22:15

撰文: 無綫新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高層等人,違反《香港國安法》案宣判,黎智英被判入獄20年。

在北京,外交部表示,黎智英為反中亂港事件主要策劃者及參與者,理應受法律嚴懲。中央政府堅定支持,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

外交部發言人林劍表示:「我首先要指出的是,黎智英是中國公民。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其行為嚴重衝擊『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損害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市民的福祉,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香港是法治社會,特區司法機關依法履職盡責,維護法律權威、捍衛國家安全,合情、合理、合法,不容置喙。中央政府堅定支持特區,依法維護國家安全,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

林劍說:「實踐已經證明,香港國安法實施得越好,香港社會就越穩定、越安全,香港廣大居民的權利和自由,就越能得到保障,香港金字招牌才能越擦越亮,『一國兩制』的實踐才能行穩致遠。至於你剛才提到的有關外國的情況,我要指出的是,有關的司法案件,純屬香港特區的內部事務。我們敦促有關國家尊重中國的主權,尊重香港法治,不得就特區司法案件審理,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司法,干涉中國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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