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在巴士等佩戴安全帶的新法例,實施不足一周,引起社會廣泛討論。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稱,相關修例條文有不足,將會盡快刪除,完善後再諮詢立法會。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下午到立法會出席會議前,交代有關決定。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稱:「我們經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認為有關乘客在專營巴士及非專營巴士上,須佩戴安全帶的法律條文,在技術上是有不足之處,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即將佩戴安全帶的法定要求,由原來的在私家車、的士及公共小巴等擴展至所有車輛的座位。」
陳美寶指出:「為了清晰起見,我們會盡快安排,首先刪除有關條文,即令目前不會有法定要求,乘客乘坐專營或非專營巴士上佩戴安全帶,我們會經完善有關法律條文後,再徵詢立法會,然後再推出。」
陳美寶所指的條文,是《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綜合其中兩條相關條文列明,除非乘客已佩戴安全帶,否則不得乘坐今年1月25日或之後首次登記的巴士。換言之按條文講法,若巴士早於這個日子登記,就算有安全帶,有可能都毋須強制佩戴,引起混亂。
被問到為何看不到這個不足,是否有人失責,陳美寶這樣回應。
陳美寶表示:「法律條文在草擬時的技術不足,以至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在執行時市民了解上產生不同看法,亦是可能不清楚,這方面我要承認是不理想。盡快為了清晰此事,去安排首先刪除有關條款,做法是希望透過草擬有關法律條文,以至刪除相關條款,然後會刊登憲報,再呈交立法會作出省覽。」
至於何時完成刪除條文,陳美寶稱會盡快。那完成刪除之前,警方會否繼續執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稱,無論有無法例,都會建議任何車輛的乘客佩戴安全帶。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使用安全帶是在交通意外中,其實是一個保命,是一個很重要的工具無論我個人好或警方也好,我們也建議任何人當乘車時,不論是私家車、小巴也好,或巴士本身有安全帶的話,我們也會建議乘客佩戴安全帶。」
記者問:「司長,政府如何解讀安全帶立法法規?」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早上未有回應制訂條文時是否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