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建議引入教師執業證書,有效期最長三個學年,須聲明遵守《憲法》、《國安法》。
32歲的麥老師,九年前開始執教鞭,現時在天水圍一間中學教地理,空餘時間亦有報讀教育局進修課程。
陳呂重德紀念中學教師麥頌文稱:「有些課程在禮拜六上,就用工餘時間去上,雖然現在有很多核心課程可以報,但人數未必太多,時間選擇未必太多。」
據了解,教育局計劃強制要求,在職教師須每3年完成150小時,專業進修的「軟指標」。並準備修訂《教育條例》,額外引入執業證書和定期更新要求,作為完善教師註冊機制。
消息指,當局建議執業證書有效期3年,續領條件除了要滿足,核定的專業進修時數,還包括要是在職教師及無刑事犯罪記錄等。
全港現時有16萬名註冊教師,當中7萬人正在執業。麥老師期望當局清晰說明進修要求。
麥頌文指出:「大家無形間有壓力,前線老師平日忙於處理學校相關的事情,可能突然有一年很多事做,可能忘記了,或不夠時間進修,很勤力教書,導致反而無法續牌。」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鄧飛認為,每3年續一次執業證書,是適切年期,建議局方讓教師可選擇線上進修課程。
教聯會教育界議員鄧飛指出:「線上課程對於老師而言,相對較容易處理,中小學運作通常是,三年或六年一個周期,初小、高小、初中、高中,三年、三年這樣上,甚至很多撥款都是三年計算,所以三年切合中小學,及幼稚園營運教學進度表。」
他相信措施可確保教師專業能力與時並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