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要求高院剔除何俊仁選舉呈請申請

即時港聞

發佈: 2012-08-14 21:22

撰文: 無綫新聞

行政長官梁振英向高等法院提出,要求剔除曾參加行政長官選舉的何俊仁,提出的選舉呈請申請。

梁振英代表律師指,提出選舉呈請的期限是選舉後七日內,否則任何人都可以在任何時間,挑戰選舉結果。他又指,不能以梁振英對傳媒就僭建事件的一句話,作為呈請理據。又指選舉的功能是選出特首人選,由中央任命,所以應由中央政府決定是否解除梁振英職務,而非以選舉呈請處理。

何俊仁會參選立法會,區議會(第二)界別,其他參選人包括民主黨涂謹申,獨立的白韻琹,民建聯劉江華,民協馮檢基,民建聯李慧琼,同工聯會陳婉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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