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歡迎判決 前員工批評判刑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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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2-08-23 02:40

撰文: 無綫新聞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認為判決有阻嚇性。

有曾經在被告酒樓工作的員工表示,一度被拖欠近萬元薪金,東主解釋是無錢,但後來發現老闆其實是以不同公司名稱持有酒樓。

在勞工界自動當選的候任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認為當局執法力度不夠。

在1985年設立的破欠基金,經費來自商業登記,已經滾存29億元。僱主破產或因遣散無法支薪時,僱員可以申請由基金墊支部分薪金,但欠薪最多只可以追討四個月薪金或最高三萬六千元。

勞工處指2010年至今已成功檢控超過二十個公司股東和建築承建商濫用破欠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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