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區議會選舉的京士柏選區種票案,再有五名被告判監兩個月。他們沒有申請保釋上訴,須即時入獄,成為去年區議會選舉種票風波首批因為種票而坐監的被告。
五個被告,包括鄧瑞祺、陳松龍、陳月生、陸廣成及何敬祥,早上到九龍城裁判法院聽取判刑,由於各人沒有像同案其他判監被告一樣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要即時入獄兩個月。五人由三十八至六十五歲,都是在去年參選區議會的京士柏選區候選人黃標旗下的食肆任職廚師和侍應。他們各被控一項在選舉中投票的舞弊行為罪。
案情指他們受食肆職員游說,在選民登記資料上,填報豉油街富達大廈為住址,但實際上住在天水圍、何文田和牛頭角等地區,並於去年區議會選舉京士柏選區中投票。被告求情時表示有悔意,知道案件的嚴重性,要求輕判。
這宗種票案早前已有十個被告被判刑,現正等候上訴。但案情至今並沒有披露,誰在背後策劃種票。而與本案有關的京士柏選區候選人黃標,今年一月被廉署拘捕,至今未有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