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齊光曾與同事互租物業並申領租金津貼

即時港聞

發佈: 2012-07-05 02:37

撰文: 無綫新聞

新任發展局局長麥齊光承認近廿年前擔任政府工程師時,曾與同事互租對方物業,並向政府申領租金津貼,但強調一切符合公務員程序。公務員事務局說會跟進。

自行租屋津貼適用於,九零年十月前入職的高級公務員,以實報實銷形式申領,津貼以單位租金,減去申請人薪金百分之7.5計算,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王永平認為,制度本身有漏洞,但有公務員團體批評,高官不應帶頭走法律罅。

另外,民主黨到廉署,要求調查麥齊光的做法,有否涉及騙取房屋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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