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麥齊光早前多次否認瞞騙租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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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2-07-12 02:45

撰文: 無綫新聞

麥齊光捲入瞞騙風波,源於被傳媒揭發,他在廿多年前,買入北角城市花園一個單位,而現任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在兩日後買入他樓上的單位。之後兩人用公務員租金津貼,互租對方的單位。麥齊光承認,當年排隊買樓花時,遇到曾景文,大家都打算買樓投資,所以互租單位,事前並無計劃。他否認是瞞騙租津。

但後來再有報道指,麥齊光和曾景文,互相授權對方出售,他們租住的物業。翻查土地註冊處的資料,麥齊光授權曾景文,可以決定單位的售價,代收賣樓的得益,甚至處理與物業有關的訴訟。90年麥齊光的單位出售,買賣協議是由曾景文簽署。92年到曾景文賣樓,協議就是由麥齊光簽名。

曾任麥齊光的直屬上司,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就曾開腔為麥齊光辯護。

麥齊光1976年加入政府,擔任助理政府工程師,三十多年的公務生涯,都是從事與工務有關的工作,先後出任政府工程師,路政署署長等,07年出任發展局常任秘書長,直至2010年退休。今年獲梁振英邀請,加入問責班子,出任發展局局長,但不足兩星期便宣布辭職,成為回歸以來,任期最短的問責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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