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駕駛學院教師到政府總部請願,要求運輸署統一駕駛教師發牌制度。
現時運輸署向指定駕駛學校發出的駕駛教師執照,只容許教師在指定學院教車。這類執照,教師不在該駕駛學校教車,就會無效。而另一類駕駛教師執照,亦即是私人駕駛教師執照,要待運輸署定期檢討需求,才會簽發。
大約五十個駕駛學院的駕駛教師關注組成員表達不滿,指在指定駕駛學院以外不能教車的做法,很不公道。他們要求署方,將駕駛教師執照統一,為私人駕駛教師執照。
運輸署回應,署方簽發新的私人駕駛教師執照時,須公開接受申請。如果超額申請,就會抽籤決定次序。任何人,包括現職的受限制駕駛教師,並不能有優先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