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買賣或需領牌 政府有意加強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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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2-10-03 02:44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建議加強規管寵物狗隻買賣,寵物店要領牌,市民飼養的狗隻誕下小狗,想出售亦要申請許可證,政府會進行兩個月公眾諮詢。

全港現時有四百多間,持牌寵物店出售狗隻,漁護署調查十六家較大的寵物店,發現九成狗隻都是來自本地自稱私人寵物飼養人士,但部分其實是非法繁殖場,飼養環境不理想,漁護署建議加強規管。私人狗主要售賣自己的寵物,要申請「單次動物出售許可證」,每次只可賣一隻有晶片的狗。兩年內只可申請兩次許可證,若果要出售寵物狗的後代,就要申請「動物繁殖者牌照」,而所有出售的狗隻都要有晶片。

有寵物業商會質疑,漁護署是否有足夠人手,巡查私人狗主是否已領牌。愛護動物協會表示,政府的建議可以規管非法活動,亦鼓勵市民,如想飼養寵物可以選擇領養。

政府亦建議,增加非法售賣寵物罰則,由二千元提高至十萬元,如果寵物店違反發牌條件,罰款亦會由一千元增至五萬元,諮詢期至十一月底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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