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原則上同意成立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南丫島撞船事故。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宣布調查委員會的職權,包括確定事故起因,評核香港載客船隻的安全,以及監管同制度是否足夠,並會提出建議,預防日後發生同類事故,但不負責裁定刑事或民事責任誰屬。委員會人數會跟以往的調查委員會相約,由一人出任或最多兩人,其中一個是主席。
林鄭月娥說同一時間,警方和海事處都會調查事件,而成立法定的調查委員會比海事法庭更適合,她說會由有公信力的人做調查委員會主席,可以傳召證人,會考慮委任法官出任。委員會將於成立六個月內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或會提交中期調查報告。
另外政府決定動用關愛基金,支援在海難中受影響的家庭。港燈船「南丫四號」和港九小輪「海泰號」,國慶夜在南丫島對開相撞,南丫四號沉沒,百幾人墮海,造成39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