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正式起訴,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涉嫌詐騙租屋津貼超過七十萬元,今日提堂。
麥齊光夫婦到廉署報到。大約半小時後,曾景文亦都駕車到來。他們獲准保釋離開。星期四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等候轉介區域法院處理。
廉署控告麥齊光及曾景文,一項串謀詐騙香港政府罪,指兩人虛假地表示在所租單位中,沒有財務權益或所有權權益。以及隱瞞和沒有披露與對方妻子訂立租約。虛假地向政府申領和收取租津,令一名或多名公職人員違反公職行為。
麥齊光另外被控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之中,兩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指他在八六至八八年間,任職土木工程署工程師時,意圖使用兩份假文件欺騙政府,聲稱租用的物業,並非由自己或太太擁有,又沒有透露,曾景文是單位出租人。涉嫌詐騙二十六萬元租津。
而曾景文另外被控的三項罪名,就指他在八六至九零年期間,任職運輸署工程師,用三份假文件欺騙政府,同樣聲稱租用的物業,並非由自己擁有。涉及詐騙四十四萬五千元租津。
麥齊光七月上任發展局局長後,被指涉嫌與曾景文在八十年代,利用公務員租金津貼,互租對方單位,又授權對方出售物業,被廉署拘捕。麥齊光上任十二天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