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押後討論葉國謙修改會議程序動議

即時港聞

發佈: 2012-10-19 04:30

撰文: 無綫新聞

民建聯葉國謙上周,向財委會主席提出,修改會議程序,限制每個議員就每個議程,只能提出一項,無約束力動議。

主席張宇人認為,由議員提出修改,財委會會議程序沒有先例,要訂出明確機制同規則,建議將葉國謙的修訂,押後至下星期五再討論。而財委會和轄下,兩個小組委員會正副主席商討後,建議如議員要修改會議程序,要最少五個工作天前預告,將修訂書面送達秘書處。

而議員就動議提出修正案,就要在兩日前以書面提出。但主席有酌情權,可豁免預告期。但有泛民議員先表態,反對葉國謙的修訂,工黨的李卓人批評,這個建議是先閹立法會的權力,封殺他們的表達空間。

新民主同盟的范國威亦指,如果立法機關再進一步削弱自己發言權,從而監察政府施政,對香港整體利益,對政府的管治是毫無益處。

但葉國謙就反駁,不覺得自己違反了議事規則,認為議會就是大家的意見,要透過會議拿出大家的意見,他不希望無規無矩,大家做事的過程中,如果有漏洞就要堵塞。葉國謙又說,委員不應該,未討論如何處理他的動議,就作出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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