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母親開稀奶粉餵哺初生兒子,導致男嬰營養不良,三個月大時死亡,被判監禁六年。法官形容今次是,極為殘忍的忽略兒童事件,需要判有阻嚇性的刑期。
32歲被告蘇淑儀,在區域法院聽取判決後,由囚車押往監房,她早前被裁定,疏忽照顧兒童罪名成立。
案情指被告有五個子女,去年五月,發現三個大的幼子沒有反應,送院後證實死亡。男嬰出生時,體重是正常的二點八五公斤,死亡時,體重只有三點零一公斤,是同齡嬰兒的一半。被告被指開稀奶粉,餵哺初生兒子,法醫報告指,男嬰是因長時間營養不良而餓死。
暫委法官彭中屏判案時,形容這宗是,極為殘忍的忽略兒童事件。死者出生時是健康正常,但死時骨瘦如柴,面貌恐佈,任何人看到死者這麼瘦弱,必起憐憫之心,施以援手,將他送院,但被告作為親母,不但沒有施以援手,還向社工說謊,說有帶他去看醫生。法官說被告所犯的罪行,不是疏忽無知,而是明知。
法官又說,被告在嬰兒未出生時,已經毫不在乎,沒有做產前檢查,幾乎在家中生產,產後亦繼續忽略嬰兒。他說社會絕不容忍,違天背道的行為,必須重判,以向有同類行為的父母,發出嚴肅的信息。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已經有悔意,刑期以兩年較為適合,但不獲法官接納,判被告監禁六年。
法官說,被告到現在仍然將責任,推卸在經濟困難及兒子身上,是毫無悔意,故此看不到減刑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