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偷乘客物品舉報多涉及遊客

即時港聞

發佈: 2012-12-05 02:52

撰文: 無綫新聞

警方今年頭十個月接獲近二十宗的士司機,盜竊乘客物品的舉報,五名司機被捕,其中一人判監。大部分個案涉及遊客。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指出這類案件調查有難度,「目前並沒有證據顯示,有關的案件有涉及集團性的經營,但由於絕大部分受害的遊客,都未能夠向警方提供,涉事的士的車牌號碼,或者司機姓名的資料,因此增加了調查的難度,」

他指警方會多巡邏黑點,運輸處和旅發局亦已加強宣傳,提醒乘客要留意的士內,有沒有展示司機證,及要索取印有車牌號碼的收據,以便跟進。

另外,近年有關的士服務的投訴有上升趨勢,主要涉及濫收車資、拒載和繞路等。

根據法例,涉及這類違規的司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和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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