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島海難的調查委員會,展開聆訊。委員會說會調查,撞船原因,包括南丫4號為何迅速下沉。
聆訊在舊政府總部進行,首先由委員會代表大律師,石永泰陳詞,他指聆訊是調查性質,主要目的是查出撞船原因,以及為何,港燈船南丫4號會迅速下沉。委員會的資料來源包括警方,消防處、海事處,和事故中兩艘船的乘客,航行紀錄,影片和雷達紀錄。委員會有權命令,任何有關人士作供,包括是已被刑事檢控的人。石永泰又說,據警方999報案中心資料,首個求助電話,是由南丫4號乘客,在8時21分發出,船在5分鐘內下沉。而根據天文台資料,事發當晚能見度良好,風勢微弱,天氣對航海無重大影響。
委員會除會有英國航海專家外,亦有澳洲專家,分析兩艘船的結構,首先作供的是海事處,船隻航行監察中心,電子工程師嚴潔明。
事發於今年十月一日,港燈船南丫4號,跟港九小輪海泰號,在南丫島對出海面相撞,造成三十九人死亡,約一百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