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基本法,彈劾動議要得到,全體議員的四分一,即最少十八人聯署,梁國雄已獲得民主黨、公民黨,人民力量等支持,足夠提出動議。
關鍵是能否滿足基本法要求,指出梁振英在哪一方面,有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
負責草擬指控的律師團,包括公民黨議員郭榮鏗,相信一星期內草擬好。
要彈劾特首還要經過四關。第一關在立法會大會,以分組點票表決,兩組都獲通過的話,動議就可委託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組成獨立委員會調查。委員會要提交報告,決定是否有足夠證據,構成嚴重違法或瀆職的指控,如指控成立,立法會又以全體議員三分二多數,即最少四十七人通過,才可正式提出彈劾案,最後由中央政府決定。
主要建制派政團已表明反對。社民連的梁國雄表示,明白成功機會不大。他強調,梁振英誠信問題,已無法讓他履行職務,有足夠理據要求他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