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到立法會出席答問會。他表示自己處理僭建事件上,有疏忽之處。兩度向市民致歉,亦就公務員和問責團隊,因承受壓力而感到抱歉。
梁振英山頂大宅的僭建事件,引發對他誠信的質疑。經過超過半年的爭議,梁振英到立法會答問會,回應議員質詢。他在十分鐘發言內,先後兩次向公眾致歉。
公眾關注的其中一個焦點,是梁振英當選行政長官後被揭發,在去年十一月他宣布參選前夕,自行封掉在大宅四號屋,及後證實有三百多平方呎的僭建地下室,卻沒有通報當局,是否隱瞞。
梁振英表示,在2000年買入物業後,特別為加建和改建工程,聘請建築師,又主動向屋宇署申請。一直嚴格遵守法例。
對於屋宇署被質疑處理自己僭建個案,同他的競選對手唐英年大宅僭建,輕重有別,梁振英就表示屋宇署秉公辦理。
他說隨著司法程序結束,他的專業團隊已經重新啟動,大宅復修工作,並且接近尾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