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買家印花稅草案刊憲

即時港聞

發佈: 2012-12-27 21:11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推出的買家印花稅及,加強版特別印花稅,草案今日刊憲。港人設立的公司沒有豁免。有發展商表示,會再向政府提交修訂建議。而非香港永久居民,如果受重建影響要重置物業,則可以豁免付買家印花稅。

政府就穩定樓市,推出的「雙辣招」,買家印花稅及,加強版特別印花稅,今日刊憲,備受爭議的買家印花稅,會對非香港永久居民,及公司買家,徵收劃一稅率百分之15。不過,非香港永久居民,如受重建影響,而要重置物業,就可以獲得豁免。

另外,發展商重建項目在六年內,取得入伙紙,亦可以獲得退回,已繳交的買家印花稅款。不過,政府並無接納,部分發展商的建議,港人設立公司仍然沒豁免。

至於加強版的,特別印花稅,稅率和年期都提高了。買入物業半年內轉手,稅率為交易金額的百分之20,半年至一年轉手,稅率為百分之15,一年至三年轉手,稅率為百分之10。

運輸及房屋局,將於下月九日,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條例草案。若果草案獲得通過,將適用於今年十月二十七日,或以後購入的住宅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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