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入稟法院覆核免費電視報告合法性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01-03 02:41

撰文: 無綫新聞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就前廣管局即現時的通訊事務管理局,建議增發三個免費電視牌照,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電視廣播指前廣管局的專家報告,有嚴重錯漏,影響行政會議決定。電視廣播集團總經理李寶安說,有理由相信政府在諮詢過程中,出現重大錯漏,是無可奈何下才提出法律行動。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下午向高等法院入稟申請司法覆核,對象是通訊事務管理局,以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入稟狀指,通訊事務管理局前身的廣管局,在諮詢過程及提出的專家報告,有重大錯漏,會影響行政會議考慮,發放免費電視牌照的決定,尋求法庭釐清,前廣管局的諮詢過程及發牌建議,是否具有合法性。

入稟狀又提出六大理據,指前廣管局,即現在的通訊事務管理局,向行會提出發牌建議以及報告,有重大資料出錯,包括事實有錯誤,法律上出錯,而有關建議亦不合理。當局在過程中違反程序公義。諮詢政策本身並不合法,而局方亦沒有按政策作出諮詢,另外,當局違反無綫應獲得諮詢的合理期望,又拒絕提供整份建議,以及外聘顧問所做的,「經濟及競爭研究報告」,做法不合法。

電視廣播集團總經理李寶安表示,不是盲目反對發牌,亦無懼競爭,但政府需要釐清三個主要問題,包括香港到底適合發多少個電視牌,牌照發給誰,以及甚麼時候發出,同時亦要做好諮詢業界和市場評估。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認為,由於發牌涉及廣大觀眾及多家公司,希望法院能夠盡快處理今次申請。

去年三月,亞洲電視亦曾就增發免費電視牌照建議,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但法官以行政會議未作出決定,不受理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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