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議員要求取消MPF對沖安排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01-07 02:35

撰文: 無綫新聞

現時法例容許僱主,將強積金對沖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有勞工界立法會議員認為影響僱員權益,要求取消,但商界議員則反對,政府表示要小心研究。

僱員強積金戶口入面的錢,原來到退休或者公司結業,未必可以全數拿回。因為僱主供款部分,可以抵銷遣散費或者一筆過的長期服務金。

所謂對沖是按「多除少補」的原則計算。例如強積金戶口內,僱主供款部分有十萬元,而長期服務金要十二萬,僱主只需要額外支付兩萬,但是如果服務金是七萬,剩下的三萬就按合約處理。有議員要求取消這個安排,但有商界議員強烈反對。

積金局表示希望降低對沖比率。政府認為在對沖議題上勞資雙方分歧明顯,亦牽涉到保就業的問題,因此要相當審慎。

根據法例,聘用合約不少過兩年的僱員被裁員,被停工或者不獲續約,可享有遣散費。而受僱超過五年的僱員,被解僱、約滿後不獲續約,或者年滿65歲而辭職,就可以獲得長期服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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