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香港和外國貿易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01-15 19:25

撰文: 無綫新聞

香港和外國

1. 香港是外向型經濟體,政府會連繫世界各地的貿易伙伴及相關國際組織,拓展市場。我們會加強與新興市場的經貿往來,並積極參與世界貿易組織的談判,創造有利的貿易環境。我們亦會積極尋求與貿易伙伴締結自由貿易協定。我們正爭取加入《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讓香港的貨物、服務和投資,能以更有利的條件進入東盟市場。

2. 我們亦會尋求與外國締結《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加強保障港商在外地的投資,及吸引外商到香港投資。我們已分別與俄羅斯及智利同意進行有關談判,並希望早日完成。

產業發展

3. 我想重點討論幾個重要產業的發展。

金融服務業

4. 國家「十二五」規劃特別提到,支持香港發展成為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和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在「一國兩制」下,香港是配合國家穩步推進利率和匯率市場化改革,逐步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的理想「試驗場」。短短幾年,香港已發展成為中國內地以外最大、流動性最高的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我們會鞏固及拓展離岸人民幣業務,特別是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離岸人民幣債券和證券產品的發行。

5. 此外,亞洲是環球財富增長最快速的地區。我們會鞏固香港在亞太區資產管理中心的領先地位,並發展為更全面的基金及資產管理中心。

6. 在鞏固傳統優勢,例如新股集資的同時,我們會拓展新增長點,包括發展商品期貨市場。國家對商品需求龐大,隨着內地商品期貨交易逐步與國際接軌,香港可以在國家商品期貨國際化的過程之中發揮重要作用。

7. 為達到上述目標,我會馬上成立在政綱中主張的「金融發展局」,為持份者提供高層和有效的平台,集中研究如何配合國家金融市場逐步走向國際,進一步發展香港金融業,包括在促進金融業多元化、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在國家和地區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方面,向政府提交意見和建議。

工商及專業服務

8. CEPA給予香港工商和專業服務業優惠待遇進入內地巿場。為實現內地進一步擴大對香港服務貿易的開放,到國家「十二五」規劃期末,達致服務貿易基本自由化的目標,特區政府正與中央部委研究,爭取早日制定具體工作方案,便利工商及專業人士在內地擴大市場。

9. 香港擁有「一國兩制」、完善的法治和CEPA的優勢,有利於仲裁和調解服務。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和海牙國際私法會議已先後在香港設立區域辦事處。我們會積極進一步吸引合適的國際法律、仲裁和調解機構在香港設立辦事處,提升香港作為亞太區法律服務樞紐的地位,並鞏固香港作為國際法律服務中心的功能,從而推動經濟。除剛成立「調解督導委員會」外,律政司將透過不同途徑,致力在國內外推廣香港仲裁和調解服務。

國際航運中心

10. 國家「十二五」規劃明確支持香港鞏固和提升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我強調:航運中心的概念包括空運和海運。我們會繼續優化香港的海、陸、空交通設施和銜接,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區內人流、物流樞紐的地位。

11. 我們會在現有的碼頭業務基礎上,發展國際航運服務業。香港的經營環境高度國際化,有先進的金融和法治體制,更有優秀的專業人才,近年和航運相關的服務業發展勢頭良好,門類包括船舶管理、船務代理、船舶融資、航運保險、船舶註冊、法律服務等。我們會參考今年稍後完成的顧問研究的建議,強化香港航運服務業的群組作用,向高增值的航運服務業進發。這是我上述「做多做闊」中「做闊」的一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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